社團法人周義和宗族會急難慰助實施辦法
(104.10.17.第二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訂定)
一、目的:本會為宗親發揚自助互助精神,慰助重大急難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經費來源:由常年會費中勻支,編列年度預算執行之。
三、申請對象:該戶所有本會宗親,最近十年有繳會費者。(列為 低收入戶除外)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發生急難適用之。
四、適用範圍及慰助金額
五、本會理監事成立『會員急難慰助小組』,成員由理事長任命,負責審核、慰問及支付。
六、申請手續:填寫申請表,交秘書長。
七、本辦法經理、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急難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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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戶內人口死亡 無力殮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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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因天災致房屋毀損,無法居住。(包含地震、颱風、水災、土石流、雷擊 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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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因天災致房屋毀損,無法居住。(包含地震、颱風、水災、土石流、雷擊 等。) |
慰助金 |
壹萬元 |
壹萬元 |
貳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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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戶個案申請一人一次為限。 |